“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厕所”的版本间差异
(创建页面,内容为“'''名称:'''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厕所 '''评价:'''灾难 '''描述:'''“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厕所”分为两种类型——1、教学楼型;2、科学楼型,是十余间厕所的总称。两种类型的厕所伴随着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一路发展而来,见证了该中学自1997年到当下所经历的风雨。 '''教学楼型'''的厕所较为老旧,由白色瓷砖覆盖,内有大便池…”) |
(优化格式) |
||
第1行: | 第1行: | ||
''' | '''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厕所''',指的就是位于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中的[[厕所]],是十余间厕所的总称。其一共分为两种类型:教学楼型和科学楼型。两种类型的[[厕所]]伴随着[[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]]一路发展而来,见证了该中学自1997年到当下所经历的风雨。 | ||
== 类型 == | |||
两种型号的厕所都是多功能型的实用场所,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除了进行生理排泄和放置(处理)排泄物外的'''打架斗殴、抽烟、倾倒垃圾、蹦迪、逃课'''等行为(<s>这些拓展行为无疑是极其恶劣的</s>)。 | |||
''' | === 教学楼型 === | ||
'''教学楼型'''的厕所较为老旧,由白色瓷砖覆盖,内有大便池、小便池、塑料厕所隔断帘、洗手台,大部分白色瓷砖已经略微发黄,<s>经常因卫生问题散发着不可名状的恶臭</s>因为卫生问题而气味不佳。 | |||
=== 科学楼型 === | |||
'''科学楼型'''的厕所较教学楼型的厕所而言更新<s>(然而因使用原因依然很脏)</s>,由白色瓷砖覆盖,内有大便池、绿色大便池隔间、<s>绿色大便池隔间门</s>(详见'''“‘没门’事件”''')、小便池、布制隔断帘,洗手池在厕所外,气味与教学楼型厕所无明显差异。 | |||
== 相关事件 == | |||
=== '''“没门”事件''' === | |||
2020年年末,校方因多次抓获学生在教学楼厕所的隔间内进行上述的抽烟行为,所以拆除了已知所有的教学楼型厕所隔间门。 | |||
''' | === '''监控事件''' === | ||
2020年年末''','''校方因多次抓获学生在两种厕所内进行上述的打架斗殴、抽烟、倾倒垃圾、蹦迪、逃课等行为,在厕所内安装了一批监控。据某个熟知法律的专业人士考究,这批监控全都是用于恐吓坏学生的假监控,理由是如果监控为真,校方便会违反'''''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'''''内的'''''第一千零三十三条''''':<blockquote>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'''任何组织或者个人'''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 | |||
(一)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; | |||
(二)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; | |||
'''''(三)拍摄、窥视、窃听、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;''''' | |||
'''''(四)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;''''' | |||
''' | |||
(五)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; | |||
(六)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</blockquote> | |||
2022年4月27日 (三) 06:14的最新版本
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厕所,指的就是位于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中的厕所,是十余间厕所的总称。其一共分为两种类型:教学楼型和科学楼型。两种类型的厕所伴随着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一路发展而来,见证了该中学自1997年到当下所经历的风雨。
类型
两种型号的厕所都是多功能型的实用场所,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除了进行生理排泄和放置(处理)排泄物外的打架斗殴、抽烟、倾倒垃圾、蹦迪、逃课等行为(这些拓展行为无疑是极其恶劣的)。
教学楼型
教学楼型的厕所较为老旧,由白色瓷砖覆盖,内有大便池、小便池、塑料厕所隔断帘、洗手台,大部分白色瓷砖已经略微发黄,经常因卫生问题散发着不可名状的恶臭因为卫生问题而气味不佳。
科学楼型
科学楼型的厕所较教学楼型的厕所而言更新(然而因使用原因依然很脏),由白色瓷砖覆盖,内有大便池、绿色大便池隔间、绿色大便池隔间门(详见“‘没门’事件”)、小便池、布制隔断帘,洗手池在厕所外,气味与教学楼型厕所无明显差异。
相关事件
“没门”事件
2020年年末,校方因多次抓获学生在教学楼厕所的隔间内进行上述的抽烟行为,所以拆除了已知所有的教学楼型厕所隔间门。
监控事件
2020年年末,校方因多次抓获学生在两种厕所内进行上述的打架斗殴、抽烟、倾倒垃圾、蹦迪、逃课等行为,在厕所内安装了一批监控。据某个熟知法律的专业人士考究,这批监控全都是用于恐吓坏学生的假监控,理由是如果监控为真,校方便会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内的第一千零三十三条:
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(一)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;
(二)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;
(三)拍摄、窥视、窃听、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;
(四)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;
(五)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;
(六)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